沈阳全面放开竞争性经营行业和投资领域
日前,沈阳市政府发布《沈阳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》,鼓励民营企业开拓市场,支持民企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医疗、养老、教育等公共事业领域,全面放开竞争性经营行业和投资领域。
关键词:跨境电商鼓励在沈高校开设专业课
支持跨境电商贸易平台、开拓国际市场平台建设。支持跨境电商进出口保税仓建设。支持跨境电商平台企业举办跨境电商论坛、培训等活动。鼓励在沈高校根据自身条件,整合师资力量,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专业。鼓励和支持跨境电商企业进行“海外仓”及展示中心建设。
支持电子商务发展。对当年被评为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,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、30万元、10万元。
关键词:小微企业
吸纳就业可申请最高300万元贷款
实施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。当年吸纳就业人数达到原有职工总数15%以上(含15%)的小微企业(除建筑业、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、转让土地使用权、广告业、房屋中介、桑拿、按摩、网吧、氧吧等国家限制行业以外),可按规定申请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、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。申请企业应与当年吸纳新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。
关键词:引外埠科技
给予研发经费最高1000万元
支持企业科技创新,对引进的外埠重大科技成果项目,按照研发投入的50%给予经费支持,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。对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和优秀奖项目的企业,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和20万元。支持企业、高校、院所建设市级重点实验室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,择优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。
关键词:众创空间最高可获补助100万元
加强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,支持创业创新载体建设。根据孵化设施、孵化能力及孵化成效等情况,对科技企业孵化器、众创空间,按照相关建设经费的50%择优给予后补助支持,最高不超过100万元。
对新增国家级、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,分别择优给予100万元、50万元的经费奖励。对新认定的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,给予30万元的经费补助。
关键词:全面放开
鼓励民企进入公共事业领域
全面放开竞争性经营行业和投资领域,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、社会资本进入公共交通、公路、停车场、垃圾污水及固体废弃物处理、智慧城市等基础设施领域,医疗、养老、教育、体育、文化等公共事业领域以及金融服务领域。
鼓励企业设立国际营销网络,参加国内外重要展会给予一定的补贴支持。
关键词:见习生工资
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60%
加强人才队伍建设,支持企业聘用高校毕业生。对在沈就业并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、硕士和本科毕业生,按照有关政策分别给予资助或补贴。鼓励企业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,见习补贴不低于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%,对见习期满留用率50%(含50%)以下的企业,见习补贴由市财政补贴最低工资标准的60%;对见习期满留用率50%以上的企业,市财政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100%予以补贴。